(一)甲方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,委托乙方长期提供一定数量的求职者为甲方服务。
(二)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为甲方寻找、筛选、匹配适合的求职者应聘岗位。甲乙双方根据入职者达成的工时/天数,按照协商返费标准结算相应服务费。
(三)为更好完成甲方的工作需求,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寻找、筛选、匹配、推荐适合的求职者。
电子专用材料研发;汽车零部件研发;企业管理咨询;物业管理;包装服务;国内货物运输代理;业务培调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机械设备租赁;企业管理;经济贸易咨询;电子产品销售;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;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;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;国内贸易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机械零件、零部件加工,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生产线管理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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